教师与科研人员
工作地点:衡阳市
发布日期:2008-01-31 截止日期:2008-11-14
薪金:
性别:无要求
户籍:-
工作经验:-
学历:-或以上
专业:-
职称:-
其他要求
电气工程系-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或电力电子传递-硕研以上-不限-不限-教学科研-1
通信工程系-通信工程或通信网络-硕研以上-不限-不限-教学科研-1
电子工程系-固体电子学-硕研以上-不限-不限-教学科研-1
核电子学-硕研以上-不限-不限-教学科研-1
电工基础教学部-电工基础-硕研以上-不限-不限-教学科研-1
一、引进对象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、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、博士生导师、教授、博士毕业研究生。
二、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条件
1、热爱祖国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思想品德高尚,工作勤奋,有敬业、奉献精神,有高度的责任感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;
2、业务水平较高,基本功扎实,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地位;
3、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人才,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,一般还应具有负责大型或重点课题的工作经验,科研思维开阔,协作精神强;
4、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,其他引进人才一般不超过45岁,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三、引进办法及程序
(一)申请
拟引进对象向人事处提供个人资料,包括个人基本情况、详细教育和工作经历、应聘申请(个人意愿、未来工作设想、预期目标)、有效证书复印件(学历、学位和职称)、重要社会兼职,近五年来论著目录、入选三大检索的情况及所取得的课题、成果、专利等材料。
(二) 部门考核
人事处对拟引进对象所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同意之后,通知拟引进人才的有关学院,由引进人才的有关学院组织同行专家采用答辩、试讲等多种形式对引进人才进行严格考核,内容包括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、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、发展潜力、与岗位要求的适应性以及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等,并写出详细的考核意见与结论。
(三) 签约
引进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,明确工作职责与考核要求,并至少在学校工作五年,以确保学校经费投入落到实处。
联系方式
E-mail:nhrsc@mail.nhu.edu.cn
其他联系方式:
院长:8282137
办公室:8282125